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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与女友劳燕分飞,分房要比分手更难!

发表于2010-09-19
我和女朋友感情好时,一起在中山大学附近看中了房子,那套房子80多万元,首期是我付的,但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房子近一年之后才能交楼,在这之前,我和女朋友因为其它原因准备分手,可面临房产分割的问题,一场痛苦的序幕就拉开了———

起初我们想得很简单,因为首期是我一个人给的,而且办理贷款后基本上也是我一个人在供楼款,所以前女友答应等拿到房产证之后,和我一起去说明情况取消她的名字。

可是慢慢听到更多的信息后,事情变得复杂了。一方面,我了解到,按照现在的规定,取消女朋友的名字将被视为一次产权交易,因此即使是她没有出过一分钱,我作为交易中的“受益人”必须纳税,这笔钱大概几万元。
发表于2010-09-19
另一方面,我前女友了解到,她作为房子的联名拥有者,实际是享有一半房产,因此她去办理取消名字,等于一下放弃了几十万元的利益。而且房价很可能还会涨。她觉得不甘心了。

她找到我,提出要我给她10万元。理由一是如果她不放弃房产,她那部分是四五十万,现在只要求一小部分;二是房价还在上涨,以后房子升值,房子是我的,即使给她10万元,我不会亏;三是,分手是我提出来的,她感情上已经受到伤害,理应拿到一些本该属于她的利益。

我听了大怒!觉得自己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女朋友是这样贪钱的人!她说分手是我提出的,但我并不是有了第三者或者什么,而是两人相处不好都觉得不对劲的情况下我先挑明而已。
发表于2010-09-19
如果我答应她,那我为了拿回自己的房子还要支付十几万元!其中十万元还要给我不再爱的那个贪钱的女人!真是不公平呀,她简直是讹诈!

我猜是女朋友背后有人给她出了主意。但我和她吵也吵了,骂也骂了,她就是不松口。我现在非常讨厌她,但是一想到以后改名字还必须找她出面,真是郁闷死了!

电视剧里的情节怎么就撞到我的身上?

一旦劳燕分飞,分房要比分手更难!
发表于2010-09-19
她只要10万,太你了。
一晚日一次也要200啊,嘿嘿。
发表于2010-09-19
既然你写了她的名字你就认了吧!当初谁让你写了呢?
而且我觉得只要不是你女朋友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就大度一点吧!毕竟她也是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不是吗?
发表于2010-09-19
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
发表于2010-09-19
认栽吧 呵呵
发表于2010-09-19
谁让你不懂法啊,产权法你不懂,给人家十万那女朋友不找你麻烦也算你赚了.谁叫你和人家分手的,人的感情不可儿戏啊小伙计!!!!!!!!!!!!!
发表于2010-09-19
女人就是只认钱,为了钱什么都会去做!
发表于2010-09-19
你可以去咨询律师,你只要证明首付贷款都是你付的,并且写上她名字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条件的,好像法院是可以判房子属于你的,就算给也是给少部分给她的
还有你可以拖着啊,等你前女友找新男友了,她也不会惦记你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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