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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坚驳《告全体业主书》(20110715)!

发表于2011-07-16
我就搞不明白了,为什么到现在第一届业委会的部分委员们还没有弄清楚自己错在哪里?那么我来告诉你们!

1、没有在选举开始即5月20日的时候安排召开业主大会(或者采用书面投票的方式),在业主大会里把整个换届选举的流程以及细则进行公示并且获得2/3业主同意后再进行选举。

2、即便是由于时间关系,无法召开业大会。也应该在选举过程主动安排业主代表参与监督,通过多种手段让业主了解和参与进来。尽量让选举过程透明化,公开化。

3、即便没有主动邀请业主代表,那么最起码在28选18的时候,不能采用主管臆断的方式产生最后正式候选人,应该采用预选的方式。按照参与投票业主的票数多少来决定候选人名单。

你们在过程中一错再错,不知道是故意而为之,还是不懂法律!总之,是一意孤行,最终激起民愤,失去民意的支持,失去业主们的信任。完全是你们自己的责任,现在要把责任推给社区、政府、房管所。难道你们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吗?一而再,再而三地找各种理由给自己推脱。

本来就有各种猜测,比如资产移交部分委员是既得利益者。那么我想你们这样做,只能让更多的业主想搞清楚,里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情况,到底是否有猫腻!我想这个公告只能起到这个作用,别无它用!

发表于2011-07-16
顶!!
此消息发自手机 bbs.wap.fang.com
发表于2011-07-16

2011.7.14良诸镇人民政府和余杭区建设局联合发出的《通告》中已明确“业委会在本次换届选举过程中,有关操作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

业委会似乎不想看清楚!?

发表于2011-07-16

他们只想表达一个意思,

就是7月19日前新的一届业委会没有选举产生,之后的事情就别来找我|(包括移交)

发表于2011-07-16

用工作交接来威胁业主们。我想会不会用这个做理由来推卸最后不得不移交过程中丢失关键文件材料的重大责任。但愿只是猜测,我想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你们将成为亲亲家园历史上的罪人,永远得不到你的邻居们的原谅!

发表于2011-07-16
引用:qinqinjiayuan8 在2011-7-16 16:36:14写道:原帖
2011.7.14良诸镇人民政府和余杭区建设局联合发出的《通告》中已明确“业委会在本次换届选举过程中,有关操作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
业委会似乎不想看清楚!?
 
 
发表于2011-07-16
引用:youxisp1 在2011-7-16 17:09:08写道:原帖
用工作交接来威胁业主们。我想会不会用这个做理由来推卸最后不得不移交过程中丢失关键文件材料的重大责任。但愿只是猜测,我想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你们将成为亲亲家园历史上的罪人,永远得不到你的邻居们的原谅!
 
 这几天应该成立业主临时工作小组,协助社区与第1届的交接工作
发表于2011-07-16
工作移交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故意破坏文件资料的,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消息发自手机 bbs.wap.fang.com
发表于2011-07-16

顶起

发表于2011-07-16
楼主,周一就应该催促社区金书记,第一届业委会到期时,应该将工作及相关资料交接给社区,在第二届业委会未成立时期,由社区代管,这才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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