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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若通桥,以后小区内任何的偷盗和刑事案件,业委会和物业都要负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2009-11-10

小桥如果一通,三期大街上可以预见的情况将是电瓶车结堆,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成堆(外来人口是不会爱惜小区环境的),偷盗和刑事案件增多。本来我们的孩子们可以在小区道路上自由奔跑,今后想都不要想,你要考虑的是小孩子会不会被盲流拐走,会不会被呼啸而过的电瓶车撞飞。说句对死者不敬的话(我真的没有不敬的意思),三期大街主入口理发店的那个小女孩选择在紫阳坊跳楼,很大一部分的就是因为紫阳坊是开放性社区,其实开放商和物业对此事也负有一部分原因。

我在此声明,谁要是同意小桥开通,如果我家发生任何偷盗行为,我会保留起诉的索赔的权利,而且一定会起诉业委会和物业。如果开通小桥,我绝对不会交一分钱物业管理费!

发表于2009-11-10

坚决反对通

发表于2009-11-10
若不通桥,小区出了盗窃跟刑事案件,业委会跟物业就没有责任了吗?
发表于2009-11-10

当然还是有责任,但是不作为甚至纵容和管理不力的责任还是有大小的。

发表于2009-11-10
装个大铁门倒是个好主意,小区有个大门也是应该的吧
发表于2009-11-10
法律上很难认定业委会责任,物业顶多算个失职,说白了,发生偷盗和刑事案件,业委会和物业个人不会受到法律的任何惩罚。
发表于2009-11-10

制止通桥!没有折中的办法!

如果连这么正当的业主权益都维护不了,我也准备不交物业费了!

发表于2009-11-10
坚决反对通桥
发表于2009-11-10
坚决反对通桥
发表于2009-11-10

要加装不能走汽车、三轮车的障碍物。

三期的门禁系统、红外线围栏、摄像头要保证正常使用,这样才能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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