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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你有什么权利同意办与不办幼儿园

发表于2008-07-28
 关于17幢办幼儿园事,现在好象已经动工了,也没通过业主意见征询,业委会也没有公示过同意不同意,物业也太嚣张了,就擅自签定合同,不把我们业主放在眼里,还有,社区在搞什么公示,本来就不符合规定的么,大家赶快打电话86878766进行投诉或提建议,说是公示一周,如没意见就同意他们办,这没道理,办不办应该不是物业和社区说的算,应是我们业主说的算吧?我们的绿化也被他们给强占了,大家可以到17幢后面看看,大家特别是17幢的兄弟们一起行动起来吧让物业赶快退还我们的绿地!!!!!
发表于2008-07-29
 赞同上述意见,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
发表于2008-07-30
关于17幢后绿化问题我客户服务中心做如下回复:
   我客户服务中心已发整改通知书予幼托承租户,让其近期内将17幢后绿化恢复原状。如不然,将由物业公司将其恢复原状。
发表于2008-08-01
 强烈关注中
发表于2008-08-06
建幼儿园利大于弊,大多数业主是赞成的,当然前提是招收小区业主自己的孩子,而非以营利为主的对外招生幼儿园!纯住宅和配套幼儿园本身毫无矛盾。另外楼主并不能代表全体业主。

为此,可以重新投票表决。不过投票权应该因业主住房所占土地面积的大小(注意是土地---见土地证)不同而分配不同权重,而不是按照每户来统计。所以其他幢平均1票约等同于17幢住户3-5票。以次依据,建议重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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