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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的声音

发表于2010-10-12
钱江晚报报导“仙林苑”有关文章的记者及编辑:
你们从十月九日刊载“仙林苑小区三扇门引出一笔糊涂账”开始至今已有多篇报导我们社区关于物业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为仙林苑的部分业主的我们看了之后,报导内容很好;看了之后十分高兴,十分感谢。近日管理处在布告上公布了看不出实质内容“物业费的开支和经营性收入的开支”的报告。这份报告中项目笼统,明细不清,混淆不清,就是条条,让你无从知道和判别帐目的内在“花头”。这个“报告”你能从提出什么意见。前天晚上又急忙要我们签字表态是否同意“24.9万元经费修理马路”的项目。我们深感不妥,为此,我汇总了大家的意见,向你们作一反映,请你们酌情处理:
一、帐目必须要查。
⑴查帐理由:
⒈是否有二份工资支出。
从报告中知道:车辆管理人员开支,达120万。实际上车辆管理人员就是“保安”。“保安”人员工资除了从这里开支之外,有没有再从我们所交的物业费中开支,他们的平均工资又是多少。
⒉楼道等公共用电费。
所有公共用电费,我们是按二个月进行分摊到户。他们所指的又是那里的电费。
⒊关于物业费的收入与支出,我们觉得有问题。
我们这里几乎50%房子的物业费每平方米是1.2元,为什么他们只收到每平方米04元?只能说存在二种情况:
他们的管理工作没有做好,造成意见纷纷,他们收不到物业费,又不去做工作,解决人家问题,收不到就任其自然。
故意扩大物业费收入低,没有诚实告诉大家真实收入。到底物业费一共收入多少,有多少户没有收,为什么收不起来。
物业公司费用的细目应当明明白白列表告诉我们,例如:一共多少人,平均工资是多少,白头条子有多少,糊涂费用有多少等等。
⒋这次必须要查。
我们已经把问题揭开了,就必须要查清楚,如果如果不查下去,他们认为我们业主任由他们摆弄,后患无穷。为了业主的利益,必须要查下去,而且今后必须列下规定,大家按文执行。如果物业认为他们管不了,我们认为应当招标物业,不应该由该物业永远下去。
⑵要成立一个查帐小组。
人选问题,我们的意见应当由开始提意见的人员参与,配合第三方进行查帐。
⑶查帐结束必须公告。
让我们业主明白钱到那里去。
二、我们不是老小区。
我们社区是不是老小区,不是谁说了算,我们小区商品房有多少面积,拆迁房又有多少面积,现在很多新建的小区都和我们小区一样有商品房,又有拆迁房,这样的小区也说是老小区。请下城区有关领导告诉我们老小区的定义是什么,像我们这样的小区就应当把业主的物业无偿交给物业公司,希望他们不要站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立场,应当站在政府为人民的立场上。
三、至少仙林苑物业管理处必须要按合同办。
既然我们业主委员会与他们签订了有关合同(先不论业主委员会的错误),就应当按合同办事。因为双方都已经有了约定,大家必须履行合同,在400多万的收入中,70%交给我们业主。至于他们收不到物业费,他们应当去法院告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拿到应该属于他们的钱。而不应该把属于所有业主的钱拿来自己用。这是违法行为,他们应当把这部分钱还给我们。
四、关于选举业主委员会。
我们的业主委员会人选举,过去在业主的感觉中是社区党委与物业公司确定的,因为每次选举都是物业公司管理处拿着侯选人名单到业主家中征求意见,并且选举时所提出侯选人名单介绍十分简单,只有性别、年龄、是否党员等非常简单。我们根本无从下手选谁。我们这个社区人才人才济济,并不是不想出来为大家服务,而比较客气,大家认为既有人能为大家服务,认真工作就行。通过这次事件,我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如果只是做个摆设,那么我们要求重新选举,肯定会有更好的人选出来为大家服务。如果重新选举,因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讲年龄一般都比较大,所以,我们要求对候选人的简历必须要写得很清楚,过去做过什么;作为侯选人他应当提出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认识,如何保护业主的利益,如何处理好与物业公司关系等等,让业主挑选出业主委员会成员。
发表于2011-10-12
随心砍死开着花的又高又大又香的桂花树.罪过啊.
随意砍掉大片大片又青又绿又美的绿花地.罪过啊.
社区书记啊.一手遮天.无法无天.
发表于2011-10-12
发表于2011-10-13
.....业主.69号101...业主69号201...业主69号301..业主69号402..业主69号502............社区书记...无法无天...
发表于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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