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KFS赔偿1700万

发表于2004-09-13
   姚员(化名)还在等待仲裁结果,“应该快了吧,我和仲裁员已经接触过一两次了。”姚员的邻居项前(化名)已拿到了仲裁书,按仲裁书,项前将拿到11万元多的赔偿。
花园缩水、交房延期、办证延期,这个困扰了三华园都市公寓住户和开发商两年多的问题,终于将告一段落。“或者协商解决,或者按照法院的裁决,或者仲裁,我们已经赔偿了1700多万元。”杭州三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征说。
花园缩水,裁你赔偿
“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营造一座近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不能不说是一种奢侈,三华园都市公寓就拥有这样的奢侈。”这是三华园楼书上的一段话。类似的话,在2000年3月的报纸广告上也出现过。
“市中心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这对准备买房的项前、姚员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诱惑。2000年7月,项前在三华园买下了一套140多平方米、总价70多万元的房子。为谨慎起见,签约前,项前还特地向售楼小姐求证“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是否确实。按照合同规定,2002年3月30日是交房时间。但直到2002年6月20日,开发商才通知项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看新房时,项前傻眼了,哪有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能有2000平方米就不错了。
“三华园征地11000平方米,减去5000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和道路面积,剩下的就是花园面积了。”张征这样解释6000平方米中心花园的由来。但姚员和项前等业主都不这么认为,难道房前屋后的绿化也能算在中心花园里面?
今年3月15日,在杭城房产3·15诚信经营恳谈会上,杭州市建委副主任张良华对三华园的广告做了这样的点评:三华园在售楼书上称有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但最终花园只是配套的绿化绿地。
由于三华园的花园缩水,项前拿到了1.4万元多的补偿。由于交房延期和办证延期,项前拿到了近10万元补偿。
广告也可成为合同内容
项前在决定仲裁之前,曾就中心花园缩水、交房延期和办证延期一事,和三华园的开发商谈判要求赔偿,但被开发商拒绝。三华园开发商认为,在报刊和楼书中对6000平方米中心花园的表述不能成为合同内容。“报刊和楼书对房屋所作的说明和承诺是不确定的,而且对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不具有重要影响。”杭州三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负责人这样说。至于逾期交房,开发商认为是交地时间推迟、施工期间响应政府高考禁噪和西博会禁噪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开发商的过错造成的,因此也拒绝赔偿。
对于此事,仲裁庭认为,开发商在报刊和售楼广告中对6000平方米中心花园的宣传是具体和明确的,对合同的签订和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理应酌情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延期交房和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不能证明不是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姜建林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张征说,这件事情以后,三华园的广告和楼书都要经过两个律师看过后才发布。
发表于2007-04-21
好帖,鉴定完毕,谢谢您了
发表于2007-12-04
发表于2009-01-15
我来顶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