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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的微生活

发表于2010-12-29

 

我2000年在杭城买的房子,简单装修就入住了,首届业委会成立时,我

 

被选为业委会主任,后因本职工作实在太忙辞去了主任职务,但不管怎

 

么说我接触过业委会,知道业委会成“摆设”、业委会“维权难”皆有

 

可能。业委会是业余的义务工作,全看责任感、责任心,实际上起到的

 

主要作用是对物管的监督,日常工作毕竟是物管在做。

 

 

发表于2010-12-29

  我觉得一个大前提是,业主、业委会和物管企业的目标是共同的,就

 

是一起营造好、管理好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包括硬环境与软环境。

 

“目标相同”,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所以,相互间本质上应是合作关

 

系。有了这样的合作前提,那么就不应该弄得矛盾百出。

发表于2010-12-29

  在偌大社会中,小区的业委会,实在是很微小的组织,如同偌大网络

 

中的“微博”,过的是“微生活”。刚刚看到报道说,2010年被称为我

 

国微博元年,用户已超1亿2千万,微博呈现井喷态势。“微小”是有力

 

量的,这就是互联网这个平台将个体团结在了一起,可以让“碎片”不

 

再“碎片化”。想想微博,业委会就不必感到自身组织松散、身份尴

 

尬。物管本来就是做具体而琐碎的服务工作的,业委会自然也应该是

 

“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当然,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越明晰越好。

发表于2010-12-29

  物管也好,业委会也好,都是由人组成的,人的素质是极重要的因

 

素。比如“只管一栋楼”的酒店管理业,在发达国家瑞士可是大学里一

 

门重要的专业与学问。物管、业委会的组成人员如果是真正高素质的,

 

那么情况必然会好很多;换作一批只会八卦的八婆在折腾,那不免很倒

 

灶。

  

发表于2010-12-29

最后,借用一个说微博带来“微革命”的段子,作为破解“维权难”的

 

一个诠释:某男对某女耍流氓,女孩反抗,男人骂:“小妞,别闹了,

 

我可是有背景的人!”女孩一听,顿时笑了:“大叔,别闹了,我可是

 

有微博的人!”

发表于2010-12-29
发表于2010-12-30
全民素质有待提高 如果大家只考虑个人利益 所有的都是一句空话!!!
发表于2010-12-30
我要无语了,您好!你所发的帖子“业委会的微生活”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大话物业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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