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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林辉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表于2023-05-20
标签:信用 信息 主体 城区 身份证 

    不良信息主体:林辉。身份证号码:3623223014。

    2019年8月14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笕桥街道笕丁路博风桥旁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江综执罚字〔2019〕第0406061909290056号)。2023年5月18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56560328。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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