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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四堡七堡单元观潮路(艮山东路-凤起东路)道路工程项目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表于2022-10-27
标签:建设 信用 信息 主体 城区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四堡七堡单元观潮路(艮山东路-凤起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因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被上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上 )应急罚〔2021〕245号)。2022年10月25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四堡七堡单元观潮路(艮山东路-凤起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已完工,现场无工人,无危险化学品,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满1年,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上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6975178、89501229。

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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