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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向杭州西子富沃德电器有限公司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的公告

发表于2022-02-16
标签:房屋所有权人 城区 

公 告

上城区九华路2号5号楼、6号楼、7号楼房屋所有权人杭州西子富沃德电器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处理上城区九华路2号5号楼、6号楼、7号楼改变房屋用途一案过程中,我局执法队员多次联系均无法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送达上述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及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公告通知上城区九华路2号5号楼、6号楼、7号楼房屋所有权人杭州西子富沃德电器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同时,也欢迎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公告期限届满,上述房屋所有权人仍未至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的,将视为已向上述房屋所有权人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联系地址: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上城区凯旋路151号),电话:56052252。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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