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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注销杭直管公房租(住)字0001295号《杭州市公有住宅租用证》决定的公告

发表于2023-06-22
标签:直管公房 承租人 城市建设 公有住房 注销 

杭州市上城区洑家新村52幢5单元601室(公房系统显示:濮家井52幢5单元601室)《房屋租用证号:0001295》,产权人为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房屋承租人为徐友法。经调查,该房无符合《杭州市市区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关于规范杭州市直管公有住房变更户名有关规定的通知》(杭房局〔2004〕59号)第一条、《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杭政办函〔2016〕28号)第(六)条关于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变更户名条件政策规定的情形。我局已2023年4月28日通过杭州日报发布公告,拟注销承租人徐友法原持有的杭直管公房租(住)字0001295号《杭州市公有住宅租用证》,租赁关系终止,收回洑家新村52幢5单元601室直管公房使用权,并在20个工作日内征询异议。在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收到有关异议反馈。现我局决定:

注销承租人徐友法原持有的杭直管房租(住)字0001295号《杭州市公有住宅租用证》,租赁关系终止,收回洑家新村52幢5单元601室直管公房使用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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