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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执行到期的通知

发表于2011-01-08
根据《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补充意见》(市委办〔2009〕11号)规定,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将于12月31日执行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期限为2009年5月6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补贴额度为公积金贷款利息的30%。自2011年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利息将按相应档次利率全额计收。
   二、2010年12月份利息补贴处理如下:2010年12月约定扣款日至2011年1月约定扣款日的贷款利息,中心于2011年1月约定扣款日按当期利息全额计收;其中,2010年12月约定扣款日至12月31日贷款利息的30%补贴部分,将统一于2011年1月,通过委托贷款银行一次性转账支付到借款人约定扣款账户中。
   三、请借款人关注2011年1月起每月还款金额的变化,以免发生贷款逾期。具体月还款额可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中心网站(www.hzgjj.gov.cn)“个人业务”,在“网上对账——个人借款(当年还款计划表)”中查询。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发表于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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