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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毛江芬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妨碍通行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表于2023-05-14
标签:信用 信息 主体 城区 身份证 

    不良信息主体:毛江芬。身份证号码:3308812744。

    2022年9月8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上城区建塘路与礼泉街交叉口人行道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妨碍通行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7-0377号)。2023年5月12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56560328。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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