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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浙江岩科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表于2023-04-22
标签:信用 信息 建设 施工 主体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岩科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G3AR11。法定代表人:沈琴琴。

    2021年11月2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上城区望江单元 SC0402-A22/R22-37地块娃哈哈文化中心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07-0287号)。2023年4月20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56560328。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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