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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浙江省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发表于2020-10-01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等一行,到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江干区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及残疾人法律公共服务。高检院、省检察院、省残联、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杭州市检察院、江干区有关领导参加调研。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今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听取审议、检查暗访、专题询问、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手段监督方式,从理念上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受益面,从标准把握上完善细化考虑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常态化建设,多方大力支持推进亚残运会和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专项监督行动及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提出立法强制亟待提升、行政监管亟待加强、文化理念亟待形成三点反思,从公益诉讼角度提出完善立法赋予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法定职责、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刚性和精细度的实施举措,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落地效益。

张苏军谈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事关我们社会每一个人利益的保护,要进一步突出这一理念。我国逐渐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数量、比例上升,无障碍环境建设也为此类人群服务,需要加强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公众的共鸣。要针对现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范围偏窄、效力不够、效力层级低等问题,积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层面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双向入法,把公益诉讼作为保障措施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把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公益诉讼事项纳入公益诉讼立法。

吕世明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指示的具体践行,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探索。

贾宇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民生中的民生,涉及方方面面,代表社会文明程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义重大。浙江检察机关将专项监督行动推向全省,形成浙江检察样本,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助推浙江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发展,努力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做成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进一步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完善立法提供助力,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与相关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实践样本。

最高检第八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有充分的依据。检察机关以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实施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保障维护公共利益核心的切入点,从个案探索到类案监督、专项监督、提出立法建议,形成法律完善的一个新领域探索的闭环,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中国残联)

编辑: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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