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杭州共富路上城乡居保又添新彩

发表于2022-11-19
标签:标准 地区 建设 低标准 政策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是杭州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大政策举措,是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之一。杭州市委市政府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纳入了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行动计划,确定了“建立逐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机制”、“逐步缩小不同人群养老金差距”“2025年实现市域基础养老金统一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全省领先”的目标。 2021年以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紧扣共富型社保目标要求,分两步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前实现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域共富2025年目标,社保兜住民生的关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人人享有优质社保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第一步,2021年,针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保障水平不高、地区不平衡问题,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每人每月提高5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分别提高105元、95元、105元,调整幅度达历史最高水平,当年新增财政支出4.1亿元,惠及47.66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提高71元,位列全省第一。淳安县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全省最低标准跃升为山区26个加快发展县首位,保障水平大步迈进,西部三县(市)与市区的差距缩小,交出了城乡居保领域共同富裕赶考路上的第一份靓丽答卷。 第二步,2022年,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2022年统一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22年杭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330元,其中市区每人每月提高2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每人每月提高55元,从2022年1月起执行。此次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市域统一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预计全市基础养老金补助支出18.68亿元,新增支出1.87亿元。 自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历经9次调整,2022年是制度建立以来首次统一全市标准。在2021年大幅缩小地区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富”获得感,这是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步,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