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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热点问题解答

发表于2022-08-13
标签:公租房 条件 标准 租金 城区 

日前,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

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如何实施?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是什么意思?今天整理了热门问题进行解答。

如何理解“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

答:《通告》中的“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户籍为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且该子女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人口。

关于三孩的认定具体可向各卫生健康局进行咨询,关于保障人口认定可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咨询。

如何理解“该子女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人口”?

答:该子女指符合条件的第三个子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可列入保障人口;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家庭中具有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可列入保障人口。

如何理解“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

答:《通告》中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指,已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在同批次选房家庭中,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选房家庭进行分类摇号。

如何理解“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

答:《通告》中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指,三孩家庭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可比照低收入家庭保房管部门提出租金减免申请,自审核通过当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具体租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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