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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表于2022-01-29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AC04-2022-0001政策解读链接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4741_1812591.html政策图文解读链接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4741_1812592.html意见收集与采纳情况链接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2/1/27/art_1229422991_1812586.html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2件,继续有效的14件(含拟修改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现行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和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内进行。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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