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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杭州微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表于2023-04-20
标签:信用 信息 备案 主体 城区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微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341834345J。法定代表人:刘一郴。

    2021年2月8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同德路与明石南路交叉口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杭江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039号)。2023年4月18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56560328。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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