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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发表于2013-07-16

妙龄少妇“脚踏三条船”


家住北仑的吴先生今年41岁,尚是单身。去年9月,他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妙龄少妇小妍。

对方面容姣好,谈吐文雅,马上博得了吴先生的好感,两人开始交往。

他们像情侣一样喝喝咖啡聊聊天,或者转转商场逛逛街。吴先生出手也很大方,小妍看中的衣服,他都慷慨地买下。

小妍的手机坏了,他马上送了一部4000多元的三星手机。没过几天听说小妍妈妈的手机丢了,他又二话没说买了一部5000多元的苹果5。

去年12月,小妍提出让吴先生和她母亲见个面。吴先生当然不敢怠慢,花了好几千元买了化妆品、美容卡孝敬“准岳母”。

眼看钱包被耗空,感情仍若即若离,吴先生多了个心眼。

悄悄一查,他发现小妍同时还和另外两名男子打得火热,也让对方买了不少东西。

“脚踏三条船”?直到案发,吴先生才知道,小妍同时“谈恋爱”的男子竟有十来个。


连“老妈”也是假的


原来,小妍谈恋爱是假,骗钱是真。

小妍姓刘,老家在江苏,今年28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几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她便在婚姻介绍所登记了虚假信息。

她通过这个渠道结识“男友”,以找对象的名义让对方给自己买各种东西。

像吴先生,除了上文提到的两部手机和几千元的化妆品、美容卡外,还给她买了一个4000多元的IPAD2、3600多元的金戒指,总价6000多元的衣服。

还有住在江东的陈先生,则给刘某买了600元的包包,1800元的金戒指、2000元的手链,1900元的手机,以及送给“准岳母”的800元红包。

而住在海曙的王先生,则给刘某买了800元的衣服,1800元的皮草,以及送给“准岳母”的1200多元的化妆品。

其余几位男士,可能警觉性较高,没给刘某骗去钱。

那么这个“岳母”是怎么回事呢?母亲帮着女儿一起行骗吗?原来只是刘某雇来的“临时演员”,扮作刘某的母亲,每次刘某会给她一两百块的“出场费”。


发表于2013-07-16

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发表于2013-07-16

奇葩

发表于2013-07-16

这查到要判刑了吧

发表于2013-07-16

还有这样的人

发表于2013-07-16

这个别这么看,要反过来看,她本来是骗子,然后利用婚介来骗钱。。。

发表于2013-07-16

这么想就简单多了嘛

发表于2013-07-16
引用:西湖岸上荫在2013-07-16 14:55:13写道:
6楼

这个别这么看,要反过来看,她本来是骗子,然后利用婚介来骗钱。。。

听了楼上的话,顿时感觉好多了。。。

发表于2013-07-16

我又相信爱情了

发表于2013-07-16

别信,只要不信就永远不会上当,当然也永远找不着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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