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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G20峰会给萧山带来这么多的利好啊!

发表于2016-03-07

    G20峰会首次落户中国,作为杭州发展重要战场的萧山,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这可是好事,不要以为这么“高大上”的事情跟我们没关系,你看了就知道,5月底前萧山大变样,很多项都跟你的生活有关……


    这些区域是重点

    “一城、二区、四周边、六街道”

    一城:钱江世纪城

    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湖旅游度假区

    四周边:G20峰会场馆周边、主要入城口(萧山北入城口、红垦枢纽、萧山东入城口、新街收费站、萧山南入城口、义桥入城口)周边、宾馆驻地周边、活动场所周边

    六街道:宁围街道、北干街道、城厢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闻堰街道

    市心路、机场路、风情大道等15条一类管控道路

    萧绍路、工人路等20条二类管控道路



    28个专项整治任务

1

控违拆违工作

牵头单位:区“三改一拆”办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

整治标准:以积极拆除历史违法建筑,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及时推进拆后土地利用为工作方针,坚持以拆促改、改拆结合、惠及群众,坚持依法依规、全域覆盖、底数清除,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长效常态,努力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


2

彩钢房(棚)整治工作

整治标准: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全区范围内违法搭建、存在视觉污染和有碍观瞻的各类彩钢房(棚)建(构)筑物的整治。


3

“征迁清零”工作

牵头单位:区“征迁清零”办

整治范围:各镇街(平台)确定的项目征迁区域内遗留的待征迁户。

整治标准:全面完成征迁扫尾工作。


发表于2016-03-07

4

“四小车”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四小车”办

整治范围:机场公路(含)以南、晨晖路(含)以北、风情大道(含)以东、通惠路(含)以西,以及湘湖风景区(一期、二期)的区域。

整治标准:辖区街面基本无“四小车”运营。

5

工程车辆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工程车辆管理办公室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

整治标准:通过建筑工地出入口和工程运输车辆(含运输渣土、泥浆、建筑废弃物、建筑材料)治理,全面有效落实各项措施,做到建筑工地出入口100%硬化、冲洗和监控设施完备,工程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不偷倒、不带泥、不抛洒。加强部门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完成治理目标。


发表于2016-03-07

6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及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整治范围:一城、二区、四周边、六街道。

整治标准:1、户外广告:无擅自设置或不按要求设置的霓虹灯、电子屏(牌)、灯箱、橱窗、墙面等各类违法广告。2、店招店牌: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使城区的店招店牌设置符合相关要求,达到白天美化环境,夜晚与灯光夜景相结合的整体效果。3、非法小广告:重点地区、主要道路两侧无非法小广告,无散发小广告的行为。


7

拆迁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全部拆房工地,包括收储土地。

整治标准:1、拆房工地(收储土地)平整场地、施工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2、拆房工地(收储土地)平整后应当采取临时绿化,不得裸土。3、围挡设置符合要求,并与所处环境相适应,做到统一、牢固、整洁、美观、有效;围挡高度2.5米,应当采用砌体围挡,砌体围挡内外侧面应当粉刷,并设置压顶。4、主城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两侧的围挡顶部应当采取亮灯措施;属政府投资项目的围挡,围挡内容应全部为公益宣传内容;其他围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围挡的三分之二内容应为公益宣传内容。


发表于2016-03-07

8

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萧山分局)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全部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包含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其中,绕城公路范围内为整治重点。

整治标准:以《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278号)为标准,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9

市政设施和公园绿化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萧山分局)

整治范围:市政设施提升:绕城公路范围内;公园绿化提升:城区公园绿地。

整治标准:1、市政设施提升:保证城区道路、步道通行顺畅、安全,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确保路灯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使路灯完好率和亮灯率不低于95%;联系管线权属单位,要求修复损毁、跳响、遗失的井盖并及时回填;以节能、环保、绿色为要求,加大一类、二类道路路灯LED提升更换力度,更换率不低于60%。2、公园绿化提升:负责公园绿地环境保洁、清运垃圾、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及积水积雪,清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违章涂刻招贴,无死株、无缺株、无倒伏、无黄土裸露,确保绿地配套设施正常使用。


发表于2016-03-07

10

“四小行业”规范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整治范围:一类道路、酒店周边及6个入城口。

整治标准:按照“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提形象”的总体目标,通过整治行动,规范一批无证照经营,整改一批不规范经营、查处取缔一批违规经营,切实加强对洗车店、铝合金加工店、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的规范管理,改变洗车行业、铝合金加工、小餐饮、小食品行业秩序混乱、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1

景观照明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整治范围:一城、二区、四周边。重点为城区重要道路两侧主要建筑物、各入城口、重要节点等的夜景亮化。

整治标准:1、景观灯光设置的范围和内容应当符合城市景观总体规划。2、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3、设施安全、牢固、环保、新颖、节能、经济。4、局部景观灯光效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5、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


发表于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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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装修围挡、沿街立面改造及卷闸门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整治范围:店面装修围挡整治:一城、二区、六街道;沿街立面改造:15条一类道路及金惠路、萧绍路、南秀路、蜀山路;卷闸门整治:市心路(道源路以北)、金城路(风情大道—通惠路)。

整治标准:1、店面装修必须有施工围挡维护,采用硬质材料、整洁有序,建筑材料、装修垃圾必须放置在施工围挡内;店面装修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店面装修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不得污染环境,破坏绿化。2、临街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不得擅自在临街的建(构)筑物上插挂彩旗、加装灯饰等;高架、酒店下望范围内建筑物顶部、外走廊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物堆料;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外露的信报箱、牛奶箱等各种专用箱和管、线、架、杆、池等整齐、清洁、功能完好,无破损、锈蚀,无有碍市容的设施;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户外广告、空调机位等设置规范。3、金城路、市心路封闭式卷闸门统一改造成玻璃门或者通透式卷闸门。


13

环卫设施及环卫保洁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整治范围:绕城公路范围内。

整治标准:整治范围内环境卫生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杭州市城区清洁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无建筑垃圾、无脏点死角、无扬尘污染,环卫设施配套到位,设施完好达标、日常保洁到位、外观整洁亮丽;推进城区垃圾清洁直运市场化运作试点;大力推进城投集团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发表于2016-03-07

14

超限超载管理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公路。

整治标准:整治区域内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工程车辆“抛、洒、滴、漏”基本杜绝,不规范装载明显减少。

15

公路维护养护提升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整治范围:全区区级以上公路。

整治标准:保证道路通行安全,路面平整、清洁,绿化整洁有序。

16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整治范围:绕城公路范围内。

整治标准:通过整治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平明显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1、重点道路的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2、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的事故。3、交通拥堵节点得到有效整治,路段通行效率明显提升。4、一类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

17

道路交通设施清理提升工作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有关规范,按照省、市有关国际峰会的统一要求,以及“规范、精减、序化、美化”的原则,对全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清理整治提升。


发表于2016-03-07

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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