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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楼市更需要自由

发表于2012-01-09
 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从来没有像这一次“房价调控”的效果这样糟糕——不仅“调控”的严厉程度是空前的,甚至在“宏观调控”的口号下政府直接干预到了微观领域,而且调控数年,至今没有人敢说已经“初见成效”,更不用说达到“目标”了。
发表于2012-01-09
这一次“房价调控”有目标吗?

开始是有目标的,即“抑制部分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这个目标其实早就实现了。

但调控的目标后来改了,至于改成什么了,没有人知道。我们只知道,政府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行政手段,不允许一线城市的房价继续上涨(只差直接宣布“房价上涨违法”了)。
发表于2012-01-09
“调控”原本就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但由于没有人知道调控要持续多久,于是“调控”就变成了一个永久政策:政府从此要冻结中国的房价,不允许最高房价在目前的水平上上涨一步!

如果这真的就是政府的政策目标,结果将会非常糟糕。唯一比这更糟糕的是,我们不知道这是否就是政府的政策目标。政策前景不明朗,市场就不会有信心。
发表于2012-01-09
媒体上的“专家们”,每天都在盯着房价数据,煞有介事地说“观察调控效果”。其实这个时候的“价格”根本就没有意义。

最近“住建部”的文件已经明文将“调控”改成“限购”,一边加大“限购”力度,一边扩大“限购”黑名单,并同时提出了进入限购黑名单(实际上是“严厉限购”黑名单,因为所谓六部委的文件,已经是覆盖全国的限购令了)的标准。
发表于2012-01-09
这几乎是直接告诉我们,政府部门的房地产政策的政策目标是设立房价顶层,政策手段是“限购”。从政策目标到手段,全部是对市场微观领域赤裸裸的行政干预。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绝非“调控”的行政干预还会持续多久?有人说政策的目的是使得“价格回归到理性”。首先设立价格顶层就已经是“不理性”了,然后直接“限购”同样是“不理性”,在不理性的粗暴干预下,市场价格如何“回归理性”?

这种“伪理性”观点是一种强盗逻辑:只要房价上涨就是不理性,房价要下降才是理性。如今为了不许房价上涨,直接就采用“限购”手段。中国人的“治本”情结在这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不许买房子,房价就不涨了。这种乡愿逻辑实在可悲。
发表于2012-01-09
我们还记得当年有人煞有介事地号召“大家不买房子”,说是如果大家都不买房子,房价就会降下来。政府政策就是由这样一些人主导的,既然“号召”不管用,那么老子还有政府,还有政府发“限购令”禁止老百姓买房子。这种专为政府干预抬轿子而编造出来的“经济学”看上去实在有道理——谁都不买房子,房价就降下来了。

谁都不买房子,谁都不许买房子,“房价降下来”有什么意义?
发表于2012-01-09
这种乡愿经济学逻辑以为房地产是包子,只要没有人买就赶快降价出售。其实没有人会这么做。住房交易的萎缩告诉我们,只要不许涨价,住房市场的供给就会减少。你管得了“限购”,却管不了我“惜售”。不仅个体业主可以不卖,而且开发商也可以不卖,一级市场资本可以退出房地产业。如今资本之所以还没有大举退出,仅仅是不再继续拿地,那是因为资本在观望,一方面他们不相信政府会愚蠢到永远限购,永远设立房价顶层;另一方面他们寄希望于“重新洗牌”。尤其是房地产巨头,在这里看到一个机会,政府这一次的限购令足以将小开发商逐出市场,只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不为零,房地产巨头希望其它资本退出越多越好,市场中如果只留下几个“优质”企业,那么原本只占市场份额很小一部分的房地产巨头,其实是不会受到损失的。一方面有实力的央企已经被明令禁止进入房地产业,另一方面小企业会被挤出房地产业,这一轮行政干预(官方称为“调控”),唯一的受益者是房地产巨头。上市地产公司的报表数据并不难看,道理其实就这么简单。
发表于2012-01-09
房地产成交量的萎缩告诉我们,限购令抑制了巨大的房地产需求,一旦这些人愿意或者被允许自由进入房地产市场,房价有什么理由不暴涨?其实稍有一点常识的人就知道这个道理,于是就有人每天向政府打小报告——千万不能允许“房地产自由化”,那可是比“资产阶级自由化”还要可怕的自由化。市场经济就这样被这些专家、“意见领袖”、主流媒体和“人民”所组成的乌合之众联手政府所扭曲,自由被暴力所侵犯。
发表于2012-01-09
自由原本就是这么脆弱的,政府只要纠结了“民意”,政府权力就很容易扩大。自由被“公意”所侵犯,易如反掌。自由是脆弱的,但市场却不脆弱。只要联手了政府,似乎任何人都可以扭曲市场,但市场一定在另一个地方予以“报复”,这就和“自然的报复”是一样的,报复总是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
发表于2012-01-09
只要存在价格顶层,供给是不会增加的。房地产的投资品性质意味着,如果存在价格顶层,甚至其“需求”也会萎缩。卖方的惜售仅仅是一方面,买方的“观望”是另一方面,没有多少人会购买不存在任何升值空间的房产。我们的“经济学家”说,把房地产“当作”投资品是错的,应该把房地产“当作”消费品。这是自欺欺人。房地产是不是投资品,原本是由房地产的市场性质决定的,绝非无聊的“经济学家”们想把房地产“当作”什么它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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