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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下沙企业员工领独生子女费 可向公司咨询

发表于2012-02-07
 询问:我们户口都是在外地的,09年我们领了独生子女证,但是钱不知道在哪里可以领,听说在单位也可以领的,但具体事项不清楚,如果在公司可以领,我们应该办哪些手续,在哪里办理,提供哪些资料?
发表于2012-02-07
 社会发展局回复: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中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至于如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建议你直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财务等有关部门咨询。 

发表于2012-02-23
发表于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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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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