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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检法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尼玛的“生死状”强烈鄙视!

发表于2013-05-31

[法院电梯贴“生死状”:搭乘有意外后果自负]

公检法系统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

这告示出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说实话,堂堂法院能贴出这种告示,还“温馨提示”……亲!你是法院!不是佛学院!不能这么看淡生死!

发表于2013-05-31

靠啊,藐视生命啊!

发表于2013-06-0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3-05-31 16:05:04写道:原帖
靠啊,藐视生命啊!
 

  是啊,政府也太不负责任了!怎么不说电梯出问题了政府做主,找厂家赔

发表于2013-06-04

既然存在这么大安全隐患,为什么不直接把电梯关了呢

发表于2013-07-17

太可怜了 领导怎么办

发表于2013-07-29

想骂人,还带这样推卸责任的?

发表于2013-08-05
引用:爱的原动力在2013-05-31 11:31:58写道:
1楼

[法院电梯贴“生死状”:搭乘有意外后果自负]  公检法系统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   这告示出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说实话,堂堂法院能贴出这种告示,还“温馨提示”……亲!你是法院!不是佛学院!不能这么看淡生死!

额,你们自己签了吗?

发表于2013-08-06
引用:爱的原动力在2013-05-31 11:31:58写道:
1楼

[法院电梯贴“生死状”:搭乘有意外后果自负]  公检法系统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   这告示出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说实话,堂堂法院能贴出这种告示,还“温馨提示”……亲!你是法院!不是佛学院!不能这么看淡生死!

年限较长就换了啊!这点钱还舍不得啊!

发表于2013-08-07
引用:爱的原动力在2013-05-31 11:31:58写道:
1楼

[法院电梯贴“生死状”:搭乘有意外后果自负]  公检法系统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   这告示出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说实话,堂堂法院能贴出这种告示,还“温馨提示”……亲!你是法院!不是佛学院!不能这么看淡生死!

汗死,哪天把你们摔咯

发表于2013-08-08
引用:爱的原动力在2013-05-31 11:31:58写道:
1楼

[法院电梯贴“生死状”:搭乘有意外后果自负]  公检法系统的蜀黍们啊,咱得有点责任心!!!!!!!!   这告示出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说实话,堂堂法院能贴出这种告示,还“温馨提示”……亲!你是法院!不是佛学院!不能这么看淡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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