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快结婚了却碰到新婚姻法,女友开始躲闪了~我该怎么办?
- 发表于2011-08-31
第一,买房要加名。共同买房人要在购置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另外,在合同签订时,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 发表于2011-08-31
第四,份额要明确。共同买房,双方对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是选择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提前明确、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 发表于2011-08-31
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如果是一方的自愿赠与,也应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赠与的份额,并在公证文书中予以注明。
最后,李律师特别提醒大家:出资一方不可仅仅为了表诚意和大度,而在房产证上只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此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一旦婚姻有变,损失将不可估量。
- 发表于2011-08-31
哎,说了那么多,不过是想在这套房子上加个她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本来就是我爸妈的,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可能在这样一套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呢,求解啊~
- 发表于2011-08-31
LZ~~你要掂量好啊,没准人家已经是另结新欢了哟
- 发表于2011-08-31
LZ的婚房其实还是你父母的咯,那么你和你女友都没有权力动用它咯,只是你父母借给那么当婚房么?
婚姻法的新解释让大家都愕然了,本来和女友打算今年十月份结婚的,但是最近她开始躲躲闪闪的,也不怎么上心了,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在准备,我们之前就说好的,房子用我爸妈买的那套小二居室,然后等过了几年再自己买套,现在·~~~~
很困惑啊~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么一篇文章,也算是有点用的,给大家分享下:
准夫妻买房需注意四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条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针对新婚姻法解释,那些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准夫妻们,在买房时应当注意那些问题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李学先律师。
李律师提醒大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应注意以下四点:买房要加名,赠与要公证,出资要留证,份额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