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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都江滨花园物业大玩文字游戏猫腻,“强奸”全体业主权益。

发表于2008-02-16
近日,南都江滨花园物业在公共收益使用公示中,这样表述“如有业主持不同的意见,可于10日内到物业中心进行意见登记,如在上述期间内持否定意见的业主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则物业将按照本公示内容进行施工”。
2008年公共收益使用计划属于重大事项,而物业在大挣物业管理费同时,根本不顾业主利益,在大玩文字游戏猫腻,“强奸”全体业主权利。
请问:
1、公共收益使用计划属于重大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实施。而物业却让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到物业中心进行意见登记。请问为什么不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予以公布或征求意见。
2、如果物业中心意见登记持否定意见的业主未达到三分之一,是否表示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你的计划。实属强奸了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为什么不进行同意意见登记,而进行否定意见登记呢?
3、业主应该是物业服务的对象,应该是主人。物业如此戏弄主人是何居心。
物业如此工作水平和态度,看来我们的物业是该换换了。
发表于2008-02-16
各位业主:
    为了让全体业主得到更好的服务,准备更换现任物业。从即日起,对更换现任物业有反对意见的请到物业中心登记,如10日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未达到三分之一,则表示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现任物业。届时本小区将聘请新物业。
    特此通知。
发表于2008-02-17
西子农民:    
    为了更加透明地将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告知业主,同时也广泛向业主征求合理意见,江滨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在开年之初就将可预见的收入在小区公告栏上向全体业主公示,作出年度使用计划,通过短信形式向业主广而告之,希望有更多的业主知晓自己的权益,关心自己的利益,了解这些费用的使用情况,从而将公共收益合理地使用在小区建设上。
    由于这些收益均使用在小区公共部位、设施和场地的修缮和改造上,没有动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故物业服务中心采用了符合规范的办法征求业主的意见,以提高工作效率,这样做的目的,与公开、透明和合理地使用公共收益的目标并行不悖的。
    至于您认为物业在违法收取地面停车费,要求向业主返回地面停车费事宜我们并不认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滨花园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约定,江滨花园小区路面泊车以100元/车的标准收费,迄今已实施多年。江滨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多次在网上和公告栏上向业主作了说明,指出这些费用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根据规定,须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场地的修缮,其使用必须经小区业委会的审核和同意,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每半年在小区公告栏上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到目前为止,物业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此规定,并在业委会的指导下,利用这些资金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修缮和改造。例如去年对围墙监控系统的改造、对北大门车挡系统的改造和对广场木地板的油漆,其费用皆出于此。    
    需要说明的是,江滨花园业主对于小区泊车收费给予了非常的理解和支持,并为有序泊车建言献策,例如车辆刷卡进入小区就是业主的提议。有的业主还建议将长期不交泊位费的业主暴光,以对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进行谴责。业委会也在年终会议上责成物业服务中心将个别业主拖欠的泊位费收上来,并将协助物业服务中心上门催讨。
    2007年度小区的泊位费收入20万余,收支情况均在小区公告栏上明示过,西子农民如欲查询,欢迎向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中心索取报表。
发表于2008-02-17
西子农民:    
    为了更加透明地将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告知业主,同时也广泛向业主征求合理意见,江滨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在开年之初就将可预见的收入在小区公告栏上向全体业主公示,作出年度使用计划,通过短信形式向业主广而告之,希望有更多的业主知晓自己的权益,关心自己的利益,了解这些费用的使用情况,从而将公共收益合理地使用在小区建设上。
    由于这些收益均使用在小区公共部位、设施和场地的修缮和改造上,没有动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故物业服务中心采用了符合规范的办法征求业主的意见,以提高工作效率,这样做的目的,与公开、透明和合理地使用公共收益的目标并行不悖的。
    至于您认为物业在违法收取地面停车费,要求向业主返回地面停车费事宜我们并不认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滨花园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约定,江滨花园小区路面泊车以100元/车的标准收费,迄今已实施多年。江滨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多次在网上和公告栏上向业主作了说明,指出这些费用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根据规定,须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场地的修缮,其使用必须经小区业委会的审核和同意,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每半年在小区公告栏上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到目前为止,物业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此规定,并在业委会的指导下,利用这些资金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修缮和改造。例如去年对围墙监控系统的改造、对北大门车挡系统的改造和对广场木地板的油漆,其费用皆出于此。    
    需要说明的是,江滨花园业主对于小区泊车收费给予了非常的理解和支持,并为有序泊车建言献策,例如车辆刷卡进入小区就是业主的提议。有的业主还建议将长期不交泊位费的业主暴光,以对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进行谴责。业委会也在年终会议上责成物业服务中心将个别业主拖欠的泊位费收上来,并将协助物业服务中心上门催讨。
    2007年度小区的泊位费收入20万余,收支情况均在小区公告栏上明示过,西子农民如欲查询,欢迎向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中心索取报表。
发表于2008-02-17
请问:
1、自《新物权》法颁布后,地面停车收费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通知过本人有类似事项征求过意见。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2、所收取的地面停车费使用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请不要老是玩文字游戏猫腻了,请实事求是公布业主同意人数是多少?而不要再玩所谓的否定人数多少。
发表于2010-03-23
支持楼主,妈的我的房顶漏水都没人管,我的车库被人连翘2次都没人管!日他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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