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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十问居委会干部

发表于2011-10-23

1。翰林花园谁是主体?谁是主人?
2。为什么我们要办的事,你们都反对?为什么我们不允许的事,你们偏要干?
3。是谁超越法理、法律和权限,滥用权力来扰乱、挑动翰林业主之间的冲突和对立?唯恐天下不乱!
4.谁在喧宾夺主,凌驾于业主之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滥定“土规则”?把持和操纵“民主选举”?
5。为什么要跟我们有合理诉求的业主群众过不去?
6。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维护以牟取经济利益为手段的物服公司老板的利益,而对业主的正当诉求却要刁难、压制、欺诈,甚至使尽卑劣的里间手段。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7。作为业主群众,理应一视同仁。可你们为什么要挑唆一部分,欺骗一部分,压制一部分?
8。为什么摆着法规明确的“老娘舅”不做,偏要越位做“恶婆婆”?是利益驱动,还是“利”迷心窍?
9。居委会工作是“公权”,业主利益是私权。由不得你滥用“公权”肆意侵犯业主的利益。你们究竟在干什么?
10。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们假借部分业主暂时拒缴物服费为由,大做文章,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互责,甚至剥夺业主的被选举权,而让物服老板从中渔利。你们为的是什么???

发表于2011-10-24

十问值得咱思考.

发表于2011-10-24
发表于2011-10-24

   楼主问得好!问得畅快淋漓!问出了我们业主的心声!我敢说,一个也答不上来。因为其既没有政策水平也没有业务能力。只会在记者面前编故事,捣糨糊。比如说
曹副主任在回答1818黄金眼记者时如是说:社区的会议室借给业主开会,他们说不开会了。为此,本人向发起人高洪先生求证,高先生回答没有这一说。公然造谣!公然调戏我业主!公然愚弄我业主的智商!

发表于2011-10-24
引用:翰林云娜在2011-10-24 16:53:26写道:原帖
  
 不是看不到,是“鸵鸟”政策,装不知道。我看她们不敢正面回答,也无法回答!
 
发表于2011-10-24
公然造谣是她们的职业病.
发表于2011-10-24
云娜发的我怎么看不到?
发表于2011-10-25

没想到业委会的素质差到这个程度,悲哀啊!

此地无银三百两!

发表于2011-11-19

这十问我看是把她们“问”住了,也噎住了。答不出只好装不知道。看来只有等噎出病来,请医生来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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